1、項目名稱:先進彈性體創(chuàng)新成果轉化中試基地建設項目工程造價
2、招標內容:全過程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本項目的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具體的合同范圍委托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可根據項目具體情況進行調整,咨詢人需配合委托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為索賠、調整價格的理由),包括但不限于:
(1)招標工程量清單編制或審核、工程量清單計價文件編制或審核、或工程預算審核,并負責對所編制或審核的成果文件作出必要的解釋與說明。
(2)與建設項目造價咨詢有關的其他服務,具體以委托人委托為準(未涉及的服務內容參照《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規(guī)程(CECA/GC4-2017)實施手冊》)。本項目如需分階段實施,咨詢人應根據委托人要求分階段工作,以委托人書面要求為準。
(3)工程結算審核,出具結算審核報告,并配合委托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審計、評審 、監(jiān)察、檢查等工作。
具體的招標范圍委托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可根據項目具體情況進行調整,中選人需配合采購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為索賠、調整服務費的理由。
3、談判文件獲取方式:在公告規(guī)定時間,到公司獲取電子談判文件及其它資料。
4、工程類型:工程造價
5、方式:競爭性談判
6、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7、公告發(fā)布開始時間:2024-05-08 13:00
8、競爭性談判邀請文件獲取截止時間:2024-05-11 17:00
9、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2024-05-14 11:00
10、開標時間和地點:由業(yè)主確定
11、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2、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工程造價乙級及以上資質,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費至少下浮40%。
13、項目負責人資格:
擬派造價工程師應具備住建部門頒發(fā)的全國注冊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證書,并在本投標單位注冊。注:擬派造價人員具有與本項目相匹配的執(zhí)(從)業(yè)資格和能力;上述人員須為本投標單位人員,并提供身份證、職稱證、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完整執(zhí)業(yè)證書的掃描件)、勞動合同以及本單位繳納的社保繳費證明(至少三個月)等材料原件的掃描件,如未提供以上材料或發(fā)現造假,一律按否決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4、業(yè)績要求:自 2021年 1月 1 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已完工的類似項目業(yè)績
15、其他要求: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費至少下浮40%。
溫馨提示:
1、凡有意參加談判者,需在公告規(guī)定時間,與工作人員聯系或直接到公司獲取電子談判文件及其它資料。
2、遞交談判文件。遞交談判文件時,需在截止時間前通過快遞或遞交的方式送達,具體時間以送達時間為準,不以郵戳時間為準。